外资公司在本地区或外省市设立分公司,需由总公司提供外资分公司所需材料,委托分公司所在地的代理公司办理注册登记事宜。
注册外资分公司材料清单如下:
1、母公司申请注册登记报告(加盖总公司公章);
2、母公司董事会决议(全体董事签名);
3、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、外资批准证书正本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;
4、 年检过的母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
5、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;
6、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;
7、 母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8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,名称登记申请书签字盖章;
9、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(盖公章);
10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,负责人照片两张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履历表;
11、分公司营业场所租赁合同(原件与复印件)和产权证复印件(加盖出租方公章);
12、母公司上月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;
13、会计上岗证和会计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及联系方式,一寸照片一张。
外资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到特殊行业的,需在分公司所在地办理行业审批手续。如经营食品,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。